2022济宁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程序
(一)申报。
集中申请分配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进行申报,12月15日截止,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任城区住建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下载并如实填写《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同时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有共同申请人的,还需提交共同申请人证明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办理申请手续:
1.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个人单页)、身份证、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提供)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⒉.婚姻现状证明,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房产交易中心房产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
4.企业营业执照、用人企业完税证明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将以上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提报。
(二)单位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递交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受理登记,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单位公示。
申请人所在单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姓名、住房状况等情况在申请人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公示期间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公示结果和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进行提交。
(四)提交申请。
因疫情影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照格式要求报送至任城区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rcfgb@163.com。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提交总文件压缩包,每个申请人相关申请材料放置在用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分文件夹内。由任城区住建局牵头,任城区人社局等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对申请人所报电子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五)社会公示。
审核结果将在任城区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或举报,区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获得分房资格。
2022济宁任城区人才公寓分配程序
坚持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房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和流程等相关事宜在任城区住建局网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