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明白纸
一、参保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常住本县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经有关部门身份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实施分类资助政策,由县财政按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或定额补助。
三、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期
(一)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居民在2022年集中缴费期内按时参保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并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自等待期结束后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等待期。
(二)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以内(含)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超过6个月的,按规定参保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超过12个月的,执行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未缴纳出生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不能享受出生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缴纳期内只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保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次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三)存在异地参保和多地参保的缴费人,缴费时,请务必认真核对社保经办机构,区划是否为莒南县,避免缴往异地。存在变更过户籍姓名的缴费人,务必到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才可正常缴费。
四、缴费方式
1.银行柜面缴款:参保居民可通过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临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各网点柜面进行缴费,村居(社区)布设的农村商业银行的农金通。
2.自助缴费:微信关注“临沂医保”公众号,点击左下方医保服务,选择居民医保缴费或打开微信、支付宝,缴纳。首次使用先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完成自动登录,选左侧城乡居民,进入后,点击居民医疗,缴费年度选择2023年。点击增加人员,输入缴费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添加成功后点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默认350元,点击缴费,核对信息后确认缴费即可完成。
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
山东税务微信:点击进入
山东税务支付宝:点击进入
五、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返还居民医保缴费(家庭共济)
1、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先缴费,待遇期开始后再返还)。
2、进入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家庭共济,添加绑定人(父母、配偶、子女)。
3、在公众号里点击我要办,选择个人账户返还,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提交。即可将个人账户缴费金额转至医保卡金融账户。
注意:新参保、中断续保、职工转居民参保等人群需先到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县直户籍到十字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者关注“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参保登记,恢复登记后再通过以上方式缴纳。
税务部门:0539-7316230 15265925533 医保部门:17662877870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
十字路街道 15725298966 岭泉镇 15753999352
洙边镇 15715390306 大店镇 15715392772
石莲子镇 15715390398 筵宾镇 0539-7787006
板泉镇 15715390309 涝坡镇 15715390308
坪上镇 18854493389 朱芦镇 0539-7887086
文疃镇 15715390318 道口镇 15753999591
团林镇 0539-7585207 坊前镇 17562919116
相沟镇 15094751829 壮岗镇 0539-759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