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如缴存职工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具过异地缴存证明,但没有使用该证明办理异地贷款的,如需重新开具的,必须先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原证明的注销申请,后台审核通过后可再次开具。
其中,贷款中心未读取查询过的原证明在注销申请提交后可自动注销,贷款中心已读取查询过的证明,须由贷款中心核实注销原因后进行注销。
①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后,找到“办件中心”。
②对于状态是“预审通过”的证明, 选择“查看详情” 后点击“注销”。
③提交注销申请(贷款中心已读取查询过的证明,注销申请提交后须由贷款中心核实注销原因后进行注销。)
④完成注销。(办理信息——办理环节,显示:办结,就表示证明已注销成功。)
⑤注销成功,“办件中心”状态显示办结
温馨提示: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 0577-12329 0577-12345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