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10条”相关精神,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以居家隔离,也可以自愿选择集中隔离。为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更加科学精准防控,现将我县密切接触者、阳性感染人员集中隔离点设置情况公布如下:
密接人员集中隔离点:丰县邻里中心A楼
地址:丰县解放大道辅路与创新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16-89222271
阳性人员集中隔离点:奔腾橡胶隔离点
地址:丰县丰邑路与北环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16-89222271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