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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城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扬州市人才引进租房补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2-23 19:25:34
The Beginning

  在新城生产经营、正常纳税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此范围。

  补贴对象

  全职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在新城申报并获批国家、省市人才工程资助的高层次创业和全职创新人才。

  补贴标准

  1、租房补贴标准人才首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次月,可申请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1)大专(高级工)人才,补贴标准500元/月。(2)本科(技师)人才,补贴标准1000元/月。(3)硕士学位(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补贴标准2500元/月。(4)博士学位(正高职称)人才,补贴标准5000元/月。

  2、购房补贴标准人才首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5年内,首次在市区(含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和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购买住房(不含商业、办公等性质),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

  (1)对新城企业新引进35周岁以下的全职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在执行扬州市“人才新政15条”分别补贴30万元、15万元的基础上,所购商品住房在新城辖区内的,再分别给予12万元、6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城企业新引进35周岁以下的全职“双一流”高校本科、普通本科(技师)人才,在执行扬州市“人才新政15条”分别补贴7万元、5万元的基础上,所购商品住房在新城辖区内的,再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新城全职创新或创业,并通过新城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工程的人才,入选后五年内在扬州首次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5万元购房补贴。

  (2)在新城工作、缴纳保险且在新城范围内新购房的,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企业人才,按购房发票价(不含增值税)的0.5%-2%给予补贴,其中,社保缴纳满5年、10年及15年以上分别按购房发票价(不含增值税)的1%、1.5%及2%给予补贴。

  上述各项政策不同时享受,可就高选择。

  申报材料及要求

  联系所在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辖区组织人事部门,获取申报材料,了解申报要求。

  联系方式如下:

  杭集高新区(杭集镇)组织人事部门8749 3807;

  泰安镇组织人事部门87282045;

  万福商务区组织人事部门80310922;

  凤凰岛绿扬度假区组织人事部门8031073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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