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人。
参保人在集中参保缴费内缴费到账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医保年度结束之日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首次参保,按照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费,从缴费到账次日起一个月后至当期医保结算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