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兵役登记已经全面展开,广大适龄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兵役登记。
01登记对象
户籍在广西区内,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外省籍高校大学生在户籍地和学校所在地均可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已被征集服过现役或正在服现役的不用登记。
02登记时间
2023年9月30日前。
03登记地点
各乡镇(街道)、高校设立兵役登记站,接受适龄男性公民现场兵役登记,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应征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征兵工作站负责组织登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登记。
04登记流程
(一)个人登记。适龄公民应当按时限要求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也可以到常住户籍所在地兵役登记站(点)进行现场登记。本人因身体残疾、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协助完成登记。
(二)信息核验。县级兵役机关将本辖区适龄公民兵役登记信息及时汇总,并分别提交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核查比对、更正完善。
(三)发放凭证。县级兵役机关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兵役登记对象情况,依法作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并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应征报名。经初次兵役登记后,应服兵役男性公民根据个人意愿和兵役机关要求,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并按时参加初检初审。
05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暂行实施办法》(司动〔2016〕34号)规定,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兵役登记相关证明。户籍为区内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由高校组织补办兵役登记手续;户籍为区外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学期开学前返回原籍或在学校补办兵役登记手续;外省(区)转入学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