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泰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资金发放:
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所需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财政按照属地原则予以保障,通过惠民惠农一本通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社会保障卡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频次,规范发放。
本市其他独生子女父母及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父母奖励扶助,继续按原渠道发放。
奖励扶助对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及时办理退出,终止奖励扶助金的发放。
1.子女数增加(包括再生育、收养)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
2.本人死亡的。
3.其他应退出奖励扶助情况。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