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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申报对象
1.在江苏省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2.参保单位以2022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2023年1月1日后入职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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