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渠道:
主账户人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江苏医保云、医保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等渠道,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家庭共济金使用范围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
家庭共济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相关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缴纳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以及购买本省及设区市政府指导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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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