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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医院有哪些?
2023年2月1日起,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新方式计入,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普通门诊统筹是指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
(1)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2)参保人参保人应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应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
(3)目前,我市正常运行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中,医院级别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 544 家。各区名单如下:
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 |
江岸区 | |
江汉区 | |
硚口区 | |
汉阳区 | |
武昌区 | |
洪山区 | |
青山区 | |
东湖 | |
经济开发区(汉南区) | |
新洲区 | |
江夏区 | |
黄陂区 | |
东西湖区 | |
蔡甸区 | |
宜昌市 | 点击查看 |
注: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自2023年2月1日起可提供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服务,后期将结合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情况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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