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申请?
人才公寓租住对象为江阴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海内外引进人才。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公寓。
A、在依法登记设立的注册纳税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B、领军人才,重特大项目人才,以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含技师以上的技能人才)。
C、已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录用或调入手续。
D、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E、在江阴市范围内无住房,人才每年在江阴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方式
人才公寓采取单位申请、统一审批的方式,具体可登陆江阴市人才发展集团网站(http://www.jyrcfzjt.com/)进行网上申请。
步骤:登录“江阴市人才发展集团网站”,点击【人才公寓】-【我要申请】
人才公寓采取统一由单位申请的方式,协议采取由承租单位或个人与市人才集团签订两种方式,由市人才集团统一审批。
申请材料
符合租住条件的各类人才,凭下列材料由承租单位提出申请,承租单位每月5日前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1)《江阴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
(2)承租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或护照、人才卡)、结婚证(需夫妻同住的);
(4)申请人员学历(职称)证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租期及租金
签约租期为一至三年不等,租赁协议原则上采取一年一签,累计租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如需续租的,承租单位须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协议。
71㎡的家庭公寓/合拼公寓租金为800元/月;
112㎡的家庭公寓/合拼公寓(6、9单元以外)为1200元/月;
112㎡的家庭公寓/合拼公寓(6、9单元升级房型)为1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