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及标准
对象
毕业两年内首次在宜就业创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符合宜兴市产业需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补贴标准
每年分别给予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6000元、本科学士5000元(“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学士6000元)、大专生3000元
《泰晤士高等教育2023年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海外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补贴额度按同等标准基础上浮50%(博士1.5万、硕士9000元、本科7500元)
学费补贴可连续享受3年。
附:
适用于总投资30亿元以上且列入无锡市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计划、市属国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制造业(C类)全类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类)第65大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企业参保就业的人才(不包含劳务派遣人员、财政供养人员)。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学位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银行卡。
(2)参保记录由人社局后台核查,北京、上海户口及外籍人才不在宜参保的须提供个税记录。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在“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http://221.228.236.224:8077/)上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经审核后完成登记,再按要求提交材料完成申请(建议先做人才登记,符合条件后再申请补贴)。
(2)学费补贴可常年申报。市人社局定期制订奖励补贴建议方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商定。商定通过后,发放名单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四、其他事项
(1)已享受人员和符合条件未申报者按原政策继续申报。
(2)联系地址: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人才服务中心7号窗口。
(3)联系电话:0510-87981269、8796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