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轮候不能同时申请,只能二选一。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申请人递交申请时须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域意向。
广州南沙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计算公式:
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南沙区补贴系数为0.9)。
广州住房租赁补贴转公租房轮候流程
第一步:正在轮候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提出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收到资料后,应检查其是否完整填写《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是否已按规定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中相关材料。
第二步:资料符合要求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按规定受理,填写相应表格,在每份复印件上注明“经核,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
第三步:各级住房保障审核部门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备注:规定:申请对象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放弃轮候资格,及1人户申请对象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死亡的,按照家庭情况变更规定处理。期中,轮候期间放弃轮候资格的,需提供书面放弃报告或放弃声明书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申报审批表》;1人户申请对象轮候期间死亡的,需由其亲属或居委、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代为提交死亡证明等材料,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申报审批表》。
第四步:经审核符合条件变更的,按规定向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向产权单位退回原租住的住房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正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注销轮候号;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