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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淮安盱眙县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盱眙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25 0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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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盱眙县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一、综合类

  1.我县每个学段都有学生资助项目吗?

  是的,目前我县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比较健全,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2.非本地户籍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吗?

  资助只与学籍有关,与户籍无关。非本地户籍的学生不影响申请资助。

  3. 家中不止一个孩子,都可以申请资助吗?

  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都可以通过孩子所在学校申请。

  4.申请资助有什么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向学校申请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儿童。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期开学后,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上填写家庭基本信息(特殊情况也可以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提出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7.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怎么登录?

  首先关于登录入口,一共有三个:

  方式一:进入“江苏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微服务”项下的“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方式二: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服务通道”项下的“资助申请”;方式三:打开网页版,登录网址如下: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

  其次关于登录时间及账号:学校会组织有需要的学生(或家长)线上申请,并告知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请。

  最后关于重置密码:每位同学登录后都可以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请妥善保存,如若忘记,可联系学校资助工作人员重置。

  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8.家里经济困难,孩子在幼儿园可以获得哪些资助?

  如果你孩子是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可以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此外,还有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

  9.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学期500元。

  10.每学期的政府资助经费什么时候发?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按学期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开学后家长向幼儿园申请,经幼儿园认定后确定资助名单,并按学期发放补助,最迟于每学期结束前将补助发放到位。

  11.怎么申请学校资助?

  你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幼儿园提交申请,幼儿园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规定比例的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儿童进行资助。

  三、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2.义务教育学校有哪些资助政策,怎样获得?

  义务教育阶段是免学费的,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小学一年级新华字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生活补助。此外,还有社会资助等。

  1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初中625元、小学500元。低保和建档立卡学生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初中1000元、小学750元。

  14.生活补助经费什么时间发放?

  生活补助按学期申请和认定,每学期开学后学生向学校申请,经学校认定后确定资助名单,并按学期发放补助,最迟于每学期结束前将生活补助发放给受助学生。

  四、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5.家里经济困难,高中阶段可以申请哪些资助?

  你可以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如果你属于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还可申请免学杂费。此外,还有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等。

  1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资助标准平均是每生每学期1000元。

  17.怎么申请免学杂费?

  你在新学期开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按照学校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学校进行认定、公示后,可以帮你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当地政府及其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如果你就读的是民办高中,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同类公办高中免学费标准执行。

  18.怎么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认定,你在新学期开学后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请,经学校组织认定并确定为资助对象后,通过银行卡将助学金发放给你。

  19.国家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最迟于每学期结束前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上。

  五、中职教育资助政策

  20.家里经济困难,进入中职学校后可以申请哪些资助?

  我县所有的中职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都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此外,还有顶岗实习、校内奖助学金及社会资助等。

  21.怎么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

  你在新学期开学后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请,学校组织进行认定、公示后,将国家助学金汇入你银行卡中。

  22.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000元。

  23.中职国家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最迟于每学期结束前将国家助学金汇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24.什么是中职国家奖学金?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

  25.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6.中职国家奖学金如何申报?

  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校负责宣传发动,学生对照条件提出申请,经班级推荐,学校评委会根据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认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逐级上报,最终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审确定。

  27.中职国家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中职国家奖学金于当年12月31日前由学校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

  六、我县承担的部分高等教育资助项目

  28.什么是新入学大学生资助(盱眙县“雏燕助飞”工程)?

  县捐资助学活动组织委员会对我县当年的高三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普通高校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帮助其顺利入学。资助标准根据当年资金筹集情况确定。

  29.如何申请新入学大学生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遵纪守法,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相关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3.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

  4.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5.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察子女;

  6.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7.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0.新入学大学生资助的申报材料、时间、地点是什么?

  申报材料有1.《入学资助申报表》;2. 学生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3. 高考准考证复印件;4. 录取通知书及收费标准复印件;5.学生本人的盱眙农商行银行卡(社保卡)复印件;6.家庭贫困材料复印件或系统查询记录:如帮扶手册、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证、特困职工证、医院病历发票小结等。

  申报日期:每年8月份左右,具体时间详见各高中通知。

  申报地点:各高中、职中的学生资助部门。

  31.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什么人?贷款金额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对象是具有中国国籍、诚信守法、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新生和在校生。每年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60个月内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还本宽限期。

  32.怎样申请助学贷款?

  我县户籍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实行一年一申请。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在所就读的高中提交贷款预申请(高中统一组织),在贷款正式受理期间与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共同前往县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因特殊情况未办理贷款预申请,可在办理现场领取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再按上述流程继续申请贷款。正式申请贷款时,请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录取通知书、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站注册后可下载打印)。

  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请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工处)咨询。

  33.我报考的是外省高校,也能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吗?

  可以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读省内或省外高校,均可申请。

  34.江苏专转本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吗?

  专转本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比照正常申请流程前往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35.具体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于8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前往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如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工处)咨询。

  36.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多少?怎么支付?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在借款学生就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本人不需要支付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开发银行相关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如果贷款学生毕业后选择就业,在毕业后产生利息,利息由本人承担。

  37.借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期限内,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起,每年偿还日前偿还助学贷款。偿还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或借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请务必在偿还日前将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前60个月为还本宽限期,仅偿还到期利息;宽限期结束后,逐年偿还本金+利息。(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所约定条款为准)

  38.学生毕业后如何还款?还款手续是否方便?

  可选择如下任意一种还款方式:

  1.在《借款合同》上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电脑登陆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手机登陆支付宝APP,在搜索栏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或“生活号”中点选“在线还款”,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4.手机登陆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5.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39.什么是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对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每生每年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40.学费补偿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基层单位”指在政策实施范围内从事公共服务的机构,以及国有农 (牧、林 )场和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

  政策实施范围内从事公共服务的机构具体包括以下单位:乡级政府机关(含上级部门常驻乡级的派出机构)、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职单位、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含民办)、林业站、文化站、水利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公办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心)。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确认依据是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其与毕业生签署的劳动(聘用)合同中需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条款,并实际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艰苦行业一线企业(如邮政企业、金融企业、通信企业、供电企业、食品企业等),以及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等均不属学费补偿范围。

  确认就业单位时,在政府机关就业的(含村官)以有关部门任命(选派)文件为依据,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以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为依据。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确认,统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所标注的地址为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说明或证明均不得作为确认依据。在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过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注地址不在学费补偿范围的单位就业的,均不得给予学费补偿。县级政府驻地行政区划调整的,应重新按调整后的行政区确定学费补偿资格。

  41.学费补偿什么时间申请确立资格?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就业,连续就业达到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42.申请学费补偿资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任命或选派文件)复印件;

  (2)本人最终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可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代替);

  (6)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代替);

  (7)毕业生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原件;

  (8)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3.学费补偿如何申请拨付?

  每年6月底之前,在苏北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期满36个月的学费补偿对象(7-12月份期满的在下年申请),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

  1、凭资格申请表登记编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后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2、携带以下材料到县教体局资助中心办理学费补偿资金拨付手续(按顺序附在拨付申请表背面,有关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备验):

  (1)《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工资银行账户发放记录复印件;

  (4)就业单位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连续就业36个月期间)原件;

  (5)基层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用于接受学费补偿资金的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7)就业单位变动的还需提交就业变动审批表。

  以上材料缺失、无效或不完整的,服务期未满36个月中止在基层单位就业或者未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的一律不得拨付学费补偿资金。

  盱眙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17-88265011

  办公地点:盱眙县都梁北路9号(县教育体育局三楼313、315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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