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新永康人的实际居住问题,2023年金蓝领公寓采用常态化受理、定期公示的申购模式,于2023年3月10日开始实施!
签订《金蓝领公寓购买合同》后,房产持有人的子女既可享受相应学区学校的政策生(B类生)待遇,起始年级新生由教育局按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其中,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对象,其子女可享受相应学区学校户籍生(A类生)待遇,起始年级新生由教育局按规定安排就近入学。
永康市金蓝领公寓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进行“金蓝领公寓申请”前,确保自身《浙江省居住证》积分不低于120分。
二、请申请人在进行“金蓝领公寓申请”前,确保所在用人单位在“永康智汇丽州人才服务网报平台”(https://ewm.rsj.jinhua.gov.cn/ykrcwssb/wssb/login_wb)上完成企业注册(企业操作请查看《用人单位注册审核流程》)。
第一步:浙里办客户端搜索“浙里人才之家”,然后点击“浙里人才之家”图标。
第二步:如果未进行“人才码申领”,则点击“人才码申领”图标,“人才码申领”成功后点击“公共服务”图标。如申领请跳过。
第三步:进入页面后点击区县特色中的“永康市”图标,选择“政务服务”模块中“金蓝领公寓申请”图标。
图源:以上图片均来自于“永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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