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珠海失业金可领几个月?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稳定就业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同一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