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经开区不符合人才认定可以申请补贴吗?
可以,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前,应在无锡市范围内(不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包括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在本市五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信息的。
2、不在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A、B、C、D类人才认定范围内,属于我区用人单位重点引进培育的科技、产业、金融、管理、卫生、文体、教育等方面的人才,结合实际,由相关部门提出,经人才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条件的,按照同等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给予专项补贴。在兑付周期内,高端人才应处于有效认定期限内,且与我区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具体参考标准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照C2类人才给予专项补贴。包括但不限于:
①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经济贡献(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超1亿元)的金融机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行长):
②曾在世界500强的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任职并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行长、副行长,且在我区金融机构任职并缴纳个税的高级管理人员;
③注册在我区且基金管理规模40亿元(含)以上的私募股权(创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无锡经开区注册的基金产品规模不低于20亿元)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照C3类人才给予专项补贴。包括但不限于:
①曾在知名创投、股权投资机构(清科2022年中国早期投资机构30强、中国创业投资机构30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30强)担任过董事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或相当职级以上职务,投资业绩优秀、参与过项目成功获得IPO、有项目退出经验,且在无锡经开区股权投资机构任职、税后工资薪金收入不低于60万元的高管;
②拥有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董秘资格证或注册会计师等证书,曾在企业担任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在任期间成功推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且在我区拟上市挂牌企业任职并缴纳个税、税后工资薪金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人才;
③在受国家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我区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董事长、总经理、CEO(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家机构申请C3类人才合计不超过2人)且在无锡经开区缴纳个税、税后工资薪金收入不低于60万元的人才;
④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经济贡献(年度全口径经济贡献超5000万元)的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每家机构申请C3类人才合计不超过2人)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照D1类人才给予专项补贴。包括但不限于:
获得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后,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满1年的人才。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照D2类人才给予专项补贴。包括但不限于:
①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保险精算师(FIA)执业资格证书的我区金融从业人员,且在我区缴纳个税、税后工资薪金收入不低于24万元的人才
②获得硕士学位、副高级职称、技师后,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满3年的人才;
③毕业于国内“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每年根据QS和THE高校排名修订学校名单)的本科及以上人才,在我区已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满5年,税后工资薪金收入不低于15万元的人才。
该分类认定标准所称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在无锡经开区金融企业总部或一级分公司(不含由财政部管理的中央金融企业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 ),以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在我区注册的私募股权(创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03、鼓励辖区企业引进大国工匠、世界冠军、国家特级演员、FIFA年度最佳球员等各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型、技能型、稀缺型人才来我区工作,优先推荐进行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完成认定的,按照认定结果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专项补贴;无法完成认定但符合无锡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基本条件的,经人才工作会议审议讨论通过,参照不低于C3类人才认定标准给予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