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大学生异地就医特殊政策
1.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享受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2. 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学校规定的实习期间,在省外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说明原籍所在地或实习所在地后,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并享受在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3. 大学生其他就医情形规定与其他参保人员一致。
零星报销申请方式
1. 宁波大市范围内就近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通过掌上(浙里办APP)、网上(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门诊费用搜索“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搜索“住院费用报销”,进入在线办理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资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