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流程
(一)发动。
发布申报通知,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按分工发动相关企业(单位)申报。
(二)申报。
申报单位完成内部遴选、审核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形成《2023年南沙区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遴选工作实施报告》,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单位申报材料的原件及个人申报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审核
1.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在《南沙区申报使用2023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推荐意见表》加具推荐意见。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形成《南沙区推荐使用2023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并汇总单位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材料提交至区人社局。
2.区人社局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复核申报人员的申请条件。根据审查情况对存疑申请人实地核查。
(四)报批。
召开专题会议,遵循统筹安排、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申报单位产业类型、地区经济贡献以及申报人岗位类别、专业水平、工作贡献及稳定性、岗位紧缺急需等情况,研究推荐同意使用指标人员名单,择优引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五)公示。
将拟使用指标人员名单在南沙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入户。
各行业主管部门将获得指标人员名单通知相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照名单通知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广州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区人社局按照审定通过的人员名单,对在“广州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完成申报的人员,审核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系统申报的视为放弃指标。根据受理情况,分批次审核、报批。
▶附件下载
附件1:南沙区申报使用2023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推荐意见表(申报单位)
附件2:南沙区申报使用2023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申报单位)
附件4:2023年南沙区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遴选工作实施报告(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