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号,武汉市医保发布新政。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有所改变。具体优化政策如下:
(一)取消门诊报销起付线
之前的医保改革门诊报销起付线:退休人员500元,在职人员700元。
现在取消起付线。
(二)提高报销限额
之前的医保改革政策,门诊报销不仅仅有起付线,还有报销最高金额的限额。其中,在职人员,每年报销上限是3500元。退休人员,每年报销上限是4000元。
新的医保政策优化以后,退休人员每年门诊报销上限,从4000元提高到4500元。在职人员报销上限,暂时不变。
(三)提高报销比例
1 . 退休人员
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从68%提高到9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4%提高到9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8%提高到75%。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
2 . 在职人员
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85%。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85%。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
(四)免交大额医保费用
以前大额医保费用,是每个月7元。在职的员工,就是放在医保里面一起缴纳的。退休的人员,是直接从医保卡的余额扣划。
现在医保优化以后,退休人员则不需要再缴纳这个费用。
另外,大病医疗的待遇,仍然是每年54万元以内,按照比例报销。
(五)降低缴费费率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的费率从按照上年度社保平均缴费基数的6%,降低到4.8%。相当于每个月,少缴纳81.54元。
(六)生效时间
虽然该政策是4月10号正式发布通告。但是,执行日期,却是从2023年的2月1号开始的。
即从今年的2月1号到4月9号,如果生病住院,都是按照以前旧的政策报销的。但是,这个政策下来以后,按新政策执行,可以重新核算。
只要此前执医保卡就医,按照系统上的记录自动核算,无需申请,可以把差的金额打在医保卡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在减少。之前两个月多缴纳的部分,社保局核算以后,会返还差价,或者是后续缴费抵扣后续的医保缴费金额。
如有疑问,可致电市长热线027——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