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天津补领身份证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16周岁的,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出示“天津公安”APP电子证件中的“天津市居民户口簿(试用版)”替代实体《居民户口簿》;
2、16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此项业务的,除需本人到场外,还应由监护人凭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代为申请领取;
3. 监护人为父母以外亲属的,通过《居民户口簿》户籍登记内容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还应提供其他能够说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
办公时间:
1、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和身份证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2、“一窗通办”试点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派出所办公时间:每日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时限:自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领取方式:
1.普通证件:自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发证地点领取证件;
2.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收费标准:制证工本费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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