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引导指标。
申请人当前就业单位应在66个产业功能区。
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申请人就业单位在66个产业功能区,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分值,不满1年不得分。
注:单位参保人员的就业单位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个体参保人员的就业单位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准。
申请人当前就业单位应在以下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申请人在以下同一产业功能区就业,可累积按年享受加分。
1、在成都高新航空经济区、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
2、在青白江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
产业功能区目录将根据政府文件进行适时调整。
产业功能区目录怎么查询?
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提供材料:
①按照本人申请、企业审核、产业功能区认定的程序,提供《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就业人员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②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③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④单位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
⑤个体参保人员还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注:除了就业引导指标可以加分,租房和交社保可以加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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