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诸暨第二批教师编招聘计划及条件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81名。
(一)A类(71名)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信息技术1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2名。
中学岗位:语文4名、数学2名、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地理)2名、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2名。
小学岗位:语文22名、数学18名,英语5名、科学3名、特殊教育1名。
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7名。
(二)B类(10名)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体育1名。
中学岗位: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地理)1名。
小学岗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科学1名。
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3名。
招聘对象:
按招聘岗位分A、B两类招聘对象。
(一)A类招聘对象
同一学历层次未参加过往年我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聘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就读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2.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学历)毕业的,或研究生毕业持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
(二)B类招聘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2.因夫妻两地分居、回原籍等原因申请报考,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龄满三年,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的诸暨市外在编在职教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
2.《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3.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