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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绍兴上虞区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政策详情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08 16:22:47
The Beginning

  2023绍兴上虞区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政策如下:

  扶持对象与标准:

  扶持对象:2021年12月31日起,在上虞区各类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

  保障对象申请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1个月(含)以上企业社会保险。

  (2)申请人在所属辖区内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已婚的,配偶也需在所属辖区内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发放租赁补贴。

  (4)申请时,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个税缴纳地为准。

  (5)租赁补贴不得与政府投资公租房或人才公寓重复享受,享受房票政策后,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具体标准:

  全日制本科(技师<含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取得技师证的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户)每月500元, 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毕业生每人(户)每月3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2021年12月31日前引进的按原政策执行,办理流程按照现有流程办理。

  受理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局。

  办理程序:

  (一)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绍兴人才码”后,在“绍兴人才码”手机端申报,原则上不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都在上虞,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等材料。

  (二)审核

  区人社局、建设部门按各自职责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比对审核,婚姻、不动产、社保参保、人才房票、政府投资人才公寓等数据比对通过系统自动完成。

  (三)公示

  拟补贴人员名单由建设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次日确认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资格。

  (四)补贴发放

  建设部门根据保障对象上月社保缴纳情况, 在次月将租赁补贴发放至保障对象社保卡中,不再另行签订租赁补贴协议。

  (五)年审

  保障对象资格实行动态复核,由系统自动发起,无需保障对象提交,不再实行固定时限年审。

  (六)保障资格的取消

  保障对象应在社保、住房状况、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当月向区人社局提交材料,对重复领取补贴或虚报、 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公租房相关规定,取消保障资格, 每年末由建设部门将其纳入住房保障失信行为记录,并通报相关征信机构。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 二楼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窗口),0575-82182732;

  区建设局住房保障办(百官街道大普路126-130号绿城社区旁), 0575-82001217。

THE END

TAG:对象  申请人  上虞  劳务  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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