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佛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
(一)服务对象:机动车所有人。
(二)受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7、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温馨提示:
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包括:
1、变更使用性质;
2、变更车身颜色;
3、更换整车;
4、更换车身/车架/发动机;
5、补凿车辆识别代号;
6、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
7、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
8、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