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生育登记需要的申报资料
居民身份证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
受理标准:凡户籍或居住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办理生育登记,其他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记。
居民户口簿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受理标准:凡户籍或居住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办理生育登记,其他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记。
受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 宝虢路125号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办理窗口:各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或对应机构)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917-3260734
投诉电话:
0917-3260234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