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186号),自2023年6月1日起,
高峰时段:10:00-12:00、15:00-21:00;
平 段:7:00-10:00、12:00-15:00、21:00-23:00;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高峰时间电价:
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
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