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满足何种条件可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及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申购人符合《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1.夫妻双方均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且共同申购的;
2.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或境外院校博士或硕士学位,或具有本市公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3.属于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或病故军人遗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华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规定,军人家属是指军人的配偶、父母(扶养人)、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扶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符合优先配售的申购人提交申请时选择属于普通配售类型,是否会被审核属于优先配售类型?
答:不会。
审核部门按照申购人网上申请时提交的配售类型信息进行审核,如审核人实际符合优先配售条件,但提交申请时选择属于普通配售类型,审核部门将按照申购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审核申购人是否属于普通申购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