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什么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2023年5月12日,国务院作出批示,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试点期为批复之日起两年。调整后,河南省将进一步扩大“跨省通办”业务范围,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继续开展,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将在6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将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即:
调整后,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照试点要求,一方户籍在河南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到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双方均非河南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我省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除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办理条件:
至少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一方持有即可)
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均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所需材料:
一、双方初次结婚所需材料
男女双方本人到场
男女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本人婚姻状况需为未婚)、身份证原件
双人二寸近期免冠照两张(红底或蓝底)
二、离婚后再复婚需要资料:
男女双方本人到场
男女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双方婚姻状况为离婚)、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双人二寸近期免冠照两张(红底或蓝底)
三、再婚所需材料
男女双方本人到场
男女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再婚者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双人二寸近期免冠照两张(红底或蓝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