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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乡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06 16:20:44
The Beginning

  待遇领取地不在河南省的,由其待遇领取地按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领取地在河南省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基本养老金按照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照规定参与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 退休年龄 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遗属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遗属待遇计发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领取地确认规则: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THE END

TAG:养老金  参保  待遇  计发  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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