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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租房复核时间 咸阳秦都区公租房复审核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9-13 13:43:33
The Beginning

  每年12月31日前,街道办或所在单位,要对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或个人,进行复核。

  根据复核结果,符合继续保障条件的,由街道办或所在单位签署复核意见,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年度复核不符合继续保障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后,取消该家庭或个人保障资格,收回住房。复核及退出情况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申报条件及保障对象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的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离异或户口不在城区的单个人员以单身家庭计,以下均称为申请家庭。

  2、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或个人在本市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二)保障对象

  1、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

  2、新参加工作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

  4、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5、其他需保障人员和家庭

THE END

TAG:家庭  住房  条件  收入  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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