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1.高校毕业生创业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但创业孵化基地不能提供孵化场地的,可自行租赁场地创业。
2.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向创业所在地县 (市) 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首次创业场地补贴。
3.补贴时间最长2年,每年场地补贴1万元-2万元。
二、申报流程
1.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持所需要件在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县 (市) 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创业场地补贴。
2.持鞍山市高校毕业生申请表 (详见附件) 到其营业执照办理部门做首次自主创业认定。毕业5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需到街道 (乡镇) 民政部门办理困难家庭证明。
3.将已做首次自主创业认定和困难家庭证明的申请表交回所在地县 (市) 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县 (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创业场地补贴发放至申请者提供的银行卡账号。
三、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创业实体纳税或减免税的相关材料一份;
5.场地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者本人的银行卡账号,企业提供本企业开户行账号;
7.鞍山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自主创业场地补贴申请表;
8.毕业5年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