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费用问题
公民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到居住地登记站办理换领、补领手续。换领新居住证的,应当交回原证件。
居住证管理相关知识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由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登记站办理签注手续。办理签注应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南省辖市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登记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在河南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市)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不超过半年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超过半年申请补办签注手续的,需重新申报暂住登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