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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失业金领取标准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宜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620元/月、1485元/月、1368元/月。
1620元/月适用区域范围如下:
宜昌市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
1485元/月适用区域范围如下:
宜都市,枝江市
1368元/月适用区域范围如下:
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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