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区领智人才要求如下
来润州时间不超过2年,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B类专家和境外引进的全职人才可适当放宽;
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实施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科技、营运等负责人以上职务,申报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为准;
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境外、省内引进人才要求是全职引进,来自省外其他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经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同意人才到申报企业工作三年以上”,并经所属街道优先以上推荐,可作为非全职引进人才申报;
对海外人才,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国家级人才,企业高薪聘用和全职引进人才优先支持。
优惠措施
1,对获得立项的领智人才,根据人才实力、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及产业化规模等综合评审情况按顶尖、拔尖两个档次资助,计划每年顶尖资助3人、拔尖资助10人,签订相关资助协议后,分两年给予60万元或30万元的资金资助。上述三类资助资金,用于补助人才的不低于2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新注册成立的人才创业企业,自税务注册登记年度起,按区级经济贡献前2年60%、后3年40%的标准给予奖励。同一项目、同一事项不得多头申报,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资金扶持额度。
3,入选人才在润州区购置首套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的购房补贴。人才的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由教育部门在公办幼儿园就近优先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4,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所获资助资金与“新润州英才”计划资助资金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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