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合同成交金额以购房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为准。
享受购房补贴的商品住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房地产企业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下同)范围内开发的商品住宅,不包括安置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购房人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宅;
(四)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新建商品住宅合同网签备案。
补贴流程:
为方便购房人申领补贴,线上通过“浙里办-信义居-购房补贴申请”进行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线上填写《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存折)、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扫描上传,办理申领补贴手续。
补贴截止时间:
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30日,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专窗经办人员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相关资料汇总成册,制作《金华市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发放审核汇总表》,由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后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审,按照规定的拨款程序,经公示后每月将补贴款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