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于电动车登记管理的相关内容,电动自行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2022年1月1日后购置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登记上牌前,驾驶人可持购车凭证临时通行。
2022年1月1日前购置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本条例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
清溪镇共有5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点,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30分,周六、日9时至18时。
1、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点
位置:清溪镇清凤路137号
2、中国邮政清溪镇中心邮政所
位置:清溪镇香芒西路11号
3、中国邮政清溪镇浮岗邮政所
位置:清溪镇香芒路239号(宏信酒店旁)
4、中国邮政清溪大利邮政所
位置:清溪镇鹿湖东路53号
5、中国邮政清溪三中营业所
位置:清溪镇三中村顺丰路5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