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哪些情形需要申领临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办理流程:
首先注册登录“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更多”,在机动车业务中选择【申请新车临时号牌】业务
选择城市并认真阅读业务须知
点击“下一步”
录入并上传相关信息
点击“下一步”
用户提交申请时需要采集用户的邮寄地址,填写验证码后点击【提交】按钮。申请提交后,可通过网办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交警提示
个人车主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其名下尚未注册登记的新购车辆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
首次为该车辆申请临牌的,需提交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货物进口证明书)、购车发票及有效交强险凭证电子照片;再次申请的,需提交有效交强险凭证电子照片。存在有效交强险电子信息的,无需提交交强险凭证电子照片。
提交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在办理过程中,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申办业务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入“黑名单”,停止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
在“交管12123”APP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坐等临牌邮寄到家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