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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洛阳职称评定申报指南 洛阳市职称评审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3-07 15:12:20
The Beginning

  职称评定申报指南

  文件依据:《洛阳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洛办〔2018〕28号)

  申请条件:

  1. 在洛阳工作满六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我市的职称评审。

  2. 符合条件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可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

  3. 在洛阳就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4.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申报方式:申报人可通过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提交系统审核。

  办理流程:

  (一)关于网上申报

  1. 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

  ①市直事业单位,联系市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②在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洛企业,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单位帐号;

  ③县区用人单位,联系本地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 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 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4.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5. 职称申报系统显示“评委会审核”时,申报人应从申报系统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评委会承办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

  (二)关于网上审核

  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资格审查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1.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应先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方可上传有关信息,确保上传的图片信息清晰可见,因上传图片信息不清楚造成评审未通过的,由单位负责。

  2. 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帐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

  3. 评委会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材料审核工作,特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评委会不留存任何纸质材料,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后直接退回申报人带回。

  4. 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申报材料:按系统提示要求,用人单位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个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评定材料等有关证明。

  政策咨询: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9-69933107

  注: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

THE END

TAG:帐号  职称  材料  单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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