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泉州失业保险费率
1%,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为:用人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基数
以上一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作为依据,核定失业保险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和上限。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方案,逐步调整提高至60%,上限按300%执行。参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逐步实现失业保险费与企业养老保险费同步征缴。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执行调整,也按3300元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