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京户籍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户口的原则办理入户。
落户申请
线下办理: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线上办理:南京户口居民也可以通过“南京公安”菜单栏——微警务——户政服务——新生儿出生登记在线办理。
落户地点: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户口,一方为家庭户(或社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子女应当在家庭户、社区家庭户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在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户口均在集体户、社区户的,子女可以随父亲或者母亲在集体户口(学生户口、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除外)、社区户申报出生登记。父母户口从集体户、社区户迁出时,子女户口应当一并迁出。
出生申报地为灭失的家庭户地址的,夫妻双方应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家庭户、社区户后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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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