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指南
一、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同为一个法人的借款人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人员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三、办理条件
1.在扶持对象范围内;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3.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四、办理方式
(一)在线办理
1.电脑端办理: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点击“个人登录”、“就业服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按照提示填写有关信息。
2.移动端办理:登录“爱山东”APP,搜索“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按照提示填写有关信息。
(二)线下办理
通过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事窗口和经办银行基层网点等渠道进行申请。
您可点击查看“济宁市创业贷款合作银行网点”地址,点击定位图标可直接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