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说明
借款人为武汉户籍,且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
受理范围:
1、湖北省内城市;
2、长江中游城市群与武汉签订住房公积金合作协议城市。
(备注: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包括:长沙、合肥、南昌、岳阳、九江、安庆、六安、铜陵、株洲、抚州、湘潭、宜春)
注意事项:
借款人及配偶已累计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