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取得的季度奖、半年奖等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答:不可以。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一笔年终奖分别在年初和年末发放可以合起来算作“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答:不可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不同月份的奖金不能合并为一次。
问:年终奖在去年12月发放或在今年发放,个税处理一样吗?
答:不一样。如果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发放,就属于2023年度的收入。如果在2024年1月发放,就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
举例说明:
老李2023年全年工资20万元,年终奖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
一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2.4万元年终奖和20万元工资合并后得到综合所得收入22.4万,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对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找到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计算应纳税额=(24000+20000060000-44000)x10%-2520=9480元。
二是选择“单独计税”:
(1)年终奖:将2.4万元年终奖单独计税2.4万元除以12得出2000元,对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找到对应税率为3%,无速算扣除数,故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3%=720元;
(2)综合所得:工资20万元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9.6万,对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找到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200000-60000-44000)x10%2520=7080元
(3)合计应纳税额=720+7080=7800元。
比较两种方式,9480元大于780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