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所需资料
1. 《省直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及相应电子数据盘;
2.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 工作变动的提供工作变动证明;
4. 离、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5.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二、办理程序
1.经办人员可登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或到中心营业网点领取《省直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应印章,填写完毕后,持表格和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人员封存业务。
2. 办理封存时如职工缴存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应先办理职工缴存基本信息变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