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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11 13:27:57
The Beginning

  福州市仓山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4〕6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结合实际,现就我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城镇发展和适龄幼儿数量变化趋势,逐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社会力量办园,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遵循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024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3.把握相对就近原则。各幼儿园应结合本辖区内的适龄幼儿数及园所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均衡统筹,稳步推进招生工作。

  4.落实免试入园原则各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鼓励接收具备适应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5.严守公开透明原则。各幼儿园应在“榕教之窗”平台、社区宣传栏或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主动向社会公开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清单、招生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方式

  1.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和政府购买普惠民办幼儿园(不含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办园、部分省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幼儿班,下同)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相关幼儿园提供计划招生数中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70%比例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提供普惠服务民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3.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三、招生对象

  1.年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参加公办幼儿园及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0%比例电脑随机派位的适龄幼儿,其户籍必须是落在各相关幼儿园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内。

  3.各公、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学位及报名条件以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四、招生办法

  1.电脑派位:根据仓山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为保证教育公平性,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即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双胞胎或多胞胎共同享受一次派位机会,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自主招生: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原则上应优先招收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如有学位余额也可招收非本区户籍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便安排”的基本原则,妥善考虑多孩家庭的切实需求,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名子女在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报名时可申请与其兄(姐)同园就读。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或退园的,幼孩不享受同园就读的政策。各园应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适龄幼儿的居住地、政策照顾、长幼随学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录取的幼儿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招生管理

  1.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加强统筹协调、科学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到人、细化报名流程,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招生结束后,将2024年秋季幼儿园新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2.各幼儿园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和招生公告,完善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备案。做好“榕教之窗”招生信息化工作改革的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等工作。

  3.各幼儿园公布拟参加体检幼儿名单后,应告知家长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拟录取幼儿入园前,需根据幼儿园的提示,到卫健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二)招生安排

  1.6月7日 区教育局通过“仓山区政府”“榕教之窗”“e福州”APP和“闽政通”APP同时发布《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面向群众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服务。

  2.6月14日 区教育局在“榕教之窗”平台上审核并发布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上报的招生计划参数及招生公告(或简章)。各园需同步在园外公示栏或幼儿园大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

  3.6月15日-6月28日 家长通过“榕教之窗”平台、“e福州”APP或“闽政通”APP,按照“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的引导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的预约登记,同时预约6月29日-7月1日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的时段。

  4.6月29日-7月1日 家长按照网上预约的时段到所申请的幼儿园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各相关幼儿园负责接收并审核。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材料不一致的,一律以现场报名审核为准;如错过网上预约登记,可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5.7月2日-7月3日 各公办幼儿园及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校验。

  6.7月4日 各公办幼儿园及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LED显示屏、园外公示栏等方式向家长公布符合电脑随机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

  7.7月5日 各公办幼儿园及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榕教之窗”平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各相关幼儿园随机抽取1位家长代表到派位现场参与派位。派位结果将通过福州市教育局、仓山区教育局、“榕教之窗”等官网予以发布。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结束后,各相关幼儿园应在当天同步完成自主招生,并向家长公布拟参加体检幼儿名单(含电脑随机派位名单和自主招生名单)。招生结果公示结束后,各幼儿园均需即时更新“榕教之窗”平台上的“招生进度”状态。

  8.7月6日 各幼儿园通过“榕教之窗”平台向家长开放剩余学位查询功能。如有空余学位,各幼儿园可继续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招生服务,随时进行补招,直到招满为止。

  (三)报名流程

  家长报名采用网上预约登记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相关信息和报名材料。

  1.网上预约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及图示请查看“福州市五城区幼儿园招生预约家长操作指南”)。

  方式一:电脑端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访问榕教之窗(网址https://rjzc.fzedu.pub) >>榕教招生>>“幼儿园招生”进入预约登记操作)。

  方式二:手机端下载进入“e福州”APP>>首页>>教育专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教育专区>>榕教之窗>>招生入学 >>点击进入“幼儿园招生”页面,进行预约登记操作。

  方式三:手机端下载进入“闽政通”APP,在首页“搜索服务”输入“幼儿园”查找到“幼儿园报名”,点击进入预约登记操作。

  2.现场报名。家长根据网上预约登记的时段,按照各幼儿园招生公告的要求,携带相关的报名材料到所申请的幼儿园递交并进行现场核验。

  (四)主动公开

  1.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仓山区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详见附件1-3),表内信息包含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园所性质、招生方式、招生计划、示范等级、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

  3.仓山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91-8332003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4.各幼儿园需按照招生流程向家长公布幼儿园招生公告、符合派位条件幼儿名单、拟参加体检幼儿名单、招生进度状态等信息。

  六、其他事项

  1.各幼儿园招生过程中,要加强对招生服务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预测分析,及时跟进本招生服务范围内适龄幼儿的人数变化情况,引导家长理性研判,合理选择,避免扎堆报名。各幼儿园要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及社会安定稳定。

  2.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收费文件执行收费,并报区教育局备案。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制,不得超范围违规收费,严禁幼儿园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跨学期收费等行为,不得进行失实宣传。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各幼儿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保持信息渠道畅通,认真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现场引导,及时、方便、准确地为家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附件:

  1.2024年仓山区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2.2024年仓山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3.2024年仓山区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点击下载:以上全部附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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