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暑期校园疫情防控,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一要强化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地各校要强化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完善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强化暑期健康安全教育,加强近期人员流动管理,严格要求师生尽量减少跨省区流动,非必要不离桂,非必要不要前往有疫情的省份,非必要不出境。
二要加强近期人员流动管理。离桂人员必须向所在单位及所属社区报备,经单位和社区同意后方可出行,返回后在12小时内向单位和社区报告,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区外师生返桂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报备。同时,做好师生服务保障。包括加强留校师生服务、科学指导假期居家学习生活、引导返乡师生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全面摸排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等。
三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严格管控大型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谁落实”原则,减少大型聚集性活动、会议的举办次数和规模。原则上在校园内举办的大型活动以及有外省人员或外籍嘉宾参与活动暂停或推迟举办;必须举办的需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相关部门和活动主管部门报批,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
四要按时完成疫苗接种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引导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师生“应接尽接”。根据全区统一部署,7月份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8月份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和12—14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9月份前完成全区12-17岁人群的第二剂次接种。
统筹疫情防控和教学安排,确保秋季学期安全有序返校开学。
原则上,各地中小学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28日,各高等学校、中职学校不得早于8月20日开学。
按照“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当防护物资、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运转安排准备)完善防控措施与开学安排,精准掌握返校师生健康管理。
秋季开学须把握好三个原则:
即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开学返校;
各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不能开学返校;
应急方案没有落实没有保障的不能返校。要分类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建议近期所有返桂师生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
开学前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与上述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对直接接触进口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