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所有参保人员(含因特殊情形中途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支付。
起付标准:
2022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暂按各市州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以后逐步过渡为按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具体标准由各市州根据统筹地区情况测算后合理确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