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佛山职工普通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通过统筹基金保障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佛山市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如下:
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及国家、省和市规定的相关支付标准。
(一)医保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
(二)诊疗项目目录中,需要个人先行自付的诊疗项目,按1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其他诊疗项目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三)医用耗材目录中,透析治疗材料单价500元及以下的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其他医用耗材按1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
THE END